>你之于我如鹿向林——泠萸(32)
高天宇虽然听不太懂,但囝囝什么意思他还是晓得的,他老婆这是拿他当儿子哄了。
我看起来很缺母爱吗?高天宇哭下不得,把他的手拢回怀里,吻了吻他努力想要睁开的眼睛,好了,不问了。就当你是被我掰弯的吧,掰弯直男罪孽深重,我拿一辈子还你,宠你一辈子,说好的。
季灵霄也便不再动用他那比口齿还粘缠的左脑了,懵懂顺从的回了一句好的。被子裹成的茧子被人轻轻解开,季灵霄落进了超大只的囝囝的怀抱里,心满意足似的翘了翘唇角,安然入梦。
相差十一岁的爱情能有这般模样,确实称得上童话般美好了,但即便是真正的童话,其中也存在反派角色和不安定因素。
随着一家三口迁进新居,陈师兄也成功的将自己代入了故事里。说他是反派,他也没有给季灵霄递毒苹果,只是每每遇见高天宇,他都会抓紧机会伸出橄榄枝摇晃两下。
不是有主儿的干粮格外可口,也不是要以夺人伴侣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魅力,他只是在时隔多年之后,忽然得知,一开始被自己贴上玩世不恭,当不得真,用不得心此类标签的小师弟,其实是可以认真的。你认真对他,他就会认真对你,给你浪漫的爱情,给你婚姻做承诺,与你共享他的财富和未来。
而他却大意的错过了以心换心的时机,如今再见,看到他身边那个因为得到了这一切而洋溢着幸福光芒的男人,不甘便从心底弥漫出来,如同恶意的蔓草一般勒绞着他,支配着他。
高天宇又不是块木头,哪能看不出只要自己有所回应,哪怕只是一个稍显暧昧的眼神儿,对方就会立即把自己包成一个绑着大红蝴蝶结的肉包子,代替橄榄枝抛到他嘴边?可这样的包子,别说张嘴吃,多看一眼都嫌倒胃口。
少爷有家有室,媳妇儿美若下凡的鹿仙子,又甜又软又温柔,脚趾头都比你个馅儿是坏的馊包子闻着香,傻逼才跟你玩儿暧昧。
这天陪冷哥出来遛弯儿,又碰上了家里也养着狗的馊包子前任,涵养度也随根儿(根儿上涵养度也不高)的高天宇没忍住,冷眉冷眼的撅了他一顿。
陈雪松细白的面皮忽青忽白,握着牵引绳的手像是要将绳子绞断一样,难堪的留也是去也不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只是朋友。
我不跟前任做朋友,老子没这爱好,我媳妇儿也不支持,以后躲我远点,我也会躲你远点高天宇话未说完便被担心他一混到底对小零动拳头的冷哥扥走了。
陈雪松气的浑身发抖,想朝着那张狂暴躁的背影大骂,你当老子多稀罕你!话到嘴边又被咬碎了吞了回去,骂出来又如何?徒增难堪罢了。
我想给他脸,他自己不要,非逼着老子放下风度跟他聊!险些把人气抽过去的高天宇还七个不平八个不愤地,我就够有病了,他比我病还重,操!有病不吃药,非他妈蹿出来膈应人!您要是不拉着我,他要是再磨烦一句,我就送他去医院醒醒脑子!
冷哥:儿子,你有风度那种东西吗?
高天宇:怎么没有?您儿子是绅士,只不过绅士风度是留给正常人的,他不配。
冷哥:绅士,你可闭嘴吧,你比他还不要脸。
高天宇骂骂咧咧的回了家,进门鞋子一蹬,脚步仍带着怒气,咚咚咚的进了厨房,抱住正在切水果的季灵霄,嗷呜一口咬在了那截儿白皙修长的脖子上。
季灵霄唉唉的叫了两声,脖子被大狗子当磨牙棒也没脾气,还反过来关心他:这是怎么了?
高天宇气呼呼地:那个馊包子又凑上来撩我,恶心!
季灵霄捂着脖子回身问他,他惹你,你咬我干什么?
高天宇仰着下巴,凤眼微眯:关注点不对,给你个机会,重说。
季灵霄慎重的思量了下,重新开口:他怎么这么不识趣?下次他再这样,你就骂他。
高天宇脸色稍霁,下巴压低了一点:你吃醋没?
季灵霄下意识瞥了眼流理台上的醋瓶,怀疑自己说没,会被捏开嘴灌一大口陈醋下去,于是把捂住脖子的手换到了腮上:好酸。
高天宇于是满意了,抱住人在自己咬出来的牙印上舔了舔,循循善诱的教导:以后不许让我自己出去了,要看好我,知道吗?
季灵霄在锋利的犬齿下应:知道了,看好你,谁也不给碰,一指头都不行。
高天宇傲娇地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季灵霄松了口气,抹去脖子上的口水,视线投向门外:冷哥,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冷哥坐在那里,脸上没有表情,却看起来很糟心:是的儿媳妇,我想提醒我儿子,他是个绅士。
土豆牌翻译机拒绝为他们婆媳两个吐槽自己建造桥梁,拒绝上线工作。
季灵霄切开准备放回冰箱的另半个西瓜被高天宇一手抱住,一手拽开洗碗机,大手伸进去一通划拉,弄得铃铛乱响,就像只要拆家的哈士奇。
季灵霄赶忙帮他找了把勺子出来,高天宇哐地一声推上洗碗机,接过媳妇儿默默递来的勺子,挖了一大勺西瓜肉,囫囵塞进嘴里,余怒未消的吃相看起来几近凶残。
婆媳两个面面相觑,无声叹息。指望一头在自己婚礼上都要端着板着才不至于惊吓到客人的莽狗绅士?未免也想太多了,他能像个人就很令人欣慰了。
不过你不得不承认,对付某些人,涵养风度不可取,简单粗暴才有效,不然他贼心不死,老想着把别人家的狗拐带走,去续他那错失的爱情和豪门少奶奶梦。
自从当面撅了试图插足他人家庭的公狐狸精之后,一家三口的生活终于恢复了安宁。
七月末,过来出差的高闫结束工作之后,带着太后娘娘亲手准备的温居礼登了门。
礼物是一副油画,依然是浪漫太过的笔触,勾勒出两个男人坐在沙滩上的背影,云彩的形状很温柔,海水和沙滩的颜色也很温柔,海天之间的背影轻偎低傍,于是连海风撩起的衣摆与黑发都成了缱绻浪漫的模样。
季灵霄很喜欢这份礼物,给柳涵知打过电话道过谢便进了厨房,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高闫。
高闫看着小两口的日子过的有模有样,心里挺欣慰的,饭后被儿媳妇派出来送他回酒店的儿子挤兑着玩儿,高闫也没动气。
你再怎么烦我,我也是你老子,这是你我都改变不了的事实。高闫心平气和地看了儿子一眼,心平气和的继续道,如果你不想回北京见天儿对着我,就成器点。只要你自己能站住脚,我们就不逼你回去。我和你柳叔还能干几年,退休以后也能请人管公司,不是非要赶鸭子上架不成。你放宽心,跟小季好好过日子吧。
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不带反悔的。高天宇还真担心他们逼着自己回去继承家业,一来是不羁放松爱自由,不愿为功名利禄活的太累,二来是,那么狗血又傻D的剧情怎么可以出现在他们童话般的爱情和生活里?太大搭调了。
高闫笑了:老子不是君子,不过老子说话算话。只要你在外面能站住脚,我们退休以后就请人管理公司。说实话,把辛辛苦苦挣下的家当,交给你个不着四六的混小子,我们还真不大放心。
高天宇切了一声,十足不以为意:你还别看不上我,我还不稀罕你那点家当呢。
高闫骂他混小子,骂他打小儿就不是个东西,可声音里眉目间却无一丝不快。相反的,他在笑,锐利的眉目被笑意磨去了棱角,只剩为父者看待孩子的温厚与和煦。
高天宇把车钥匙扔给门童,扶着酒量很好却不知怎么喝了几杯红酒就有些晕陶陶的高闫上了楼,等人洗漱完躺上床,他才转身出去,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倒了杯水放在床头,咕哝着真麻烦帮昏昏睡去的人盖上被子,又在床边踌躇了一阵,口舌动换了几次,终于低语出声:爸,我走了。
话一说完就速速离开了,仿佛怕被抓现行的小贼急于逃跑似的。步履匆匆的出了门,方觉这样的举动有点傻,对着电梯轿厢映出来的身影,懊恼又好笑的骂了声:傻狗。
回到家里已经快十点了,怕吵醒浅眠的人,轻手轻脚的进了门。
客厅里的落地灯倒垂在等他回家的人头上,映出一片暖色光亮。昏昏欲睡间听到玄关传来的窸窣声响,季灵霄睡眼朦胧的望了过去:回来了?
高天宇应了一声,换好鞋走进客厅,一手拿着花,一手提着甜点,笑着说:给你们带了小礼物,鹿鹿年纪小,让鹿鹿先挑。
绵软羞怯的季鹿鹿趁着主人格半睡半醒溜了出来,那双睡意还未褪尽的眼睛弯成了两轮新月,同时伸手拉住了高天宇的衣摆:要这个。
真聪明,选个了个最好的,应该奖励。高天宇把花和甜点都放到他怀里,俯身吻上他柔软的唇舌,在唇与唇的间隙里柔声呢喃,宝贝儿,我爱你。帮我告诉灵霄,我也爱他,还有,谢谢。
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谢谢你们用善良美好引领我更好的面对人生里的不完满。
余生有你们陪伴守候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十四万字对我来说算是短篇了,说好的轻松无虐也做到了,说好的不拖沓,可以说做到了,也可以说没做到。这文也没个戏剧冲突,可以说全文都在拖拖沓沓的扯闲篇,所以一切以你们的想法感受为准,你们说啥是啥。
按说应该写个数年后的番外,也好告诉大家,这二位的爱情和婚姻没有虎头蛇尾。不过凭狗头宇的尿性,番外不写也不难得知,婚是不可能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要赖人家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少一天都不成。
好了,就磨叽到这吧,鞠躬致谢,回见了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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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起来很缺母爱吗?高天宇哭下不得,把他的手拢回怀里,吻了吻他努力想要睁开的眼睛,好了,不问了。就当你是被我掰弯的吧,掰弯直男罪孽深重,我拿一辈子还你,宠你一辈子,说好的。
季灵霄也便不再动用他那比口齿还粘缠的左脑了,懵懂顺从的回了一句好的。被子裹成的茧子被人轻轻解开,季灵霄落进了超大只的囝囝的怀抱里,心满意足似的翘了翘唇角,安然入梦。
相差十一岁的爱情能有这般模样,确实称得上童话般美好了,但即便是真正的童话,其中也存在反派角色和不安定因素。
随着一家三口迁进新居,陈师兄也成功的将自己代入了故事里。说他是反派,他也没有给季灵霄递毒苹果,只是每每遇见高天宇,他都会抓紧机会伸出橄榄枝摇晃两下。
不是有主儿的干粮格外可口,也不是要以夺人伴侣的方式来彰显自己的魅力,他只是在时隔多年之后,忽然得知,一开始被自己贴上玩世不恭,当不得真,用不得心此类标签的小师弟,其实是可以认真的。你认真对他,他就会认真对你,给你浪漫的爱情,给你婚姻做承诺,与你共享他的财富和未来。
而他却大意的错过了以心换心的时机,如今再见,看到他身边那个因为得到了这一切而洋溢着幸福光芒的男人,不甘便从心底弥漫出来,如同恶意的蔓草一般勒绞着他,支配着他。
高天宇又不是块木头,哪能看不出只要自己有所回应,哪怕只是一个稍显暧昧的眼神儿,对方就会立即把自己包成一个绑着大红蝴蝶结的肉包子,代替橄榄枝抛到他嘴边?可这样的包子,别说张嘴吃,多看一眼都嫌倒胃口。
少爷有家有室,媳妇儿美若下凡的鹿仙子,又甜又软又温柔,脚趾头都比你个馅儿是坏的馊包子闻着香,傻逼才跟你玩儿暧昧。
这天陪冷哥出来遛弯儿,又碰上了家里也养着狗的馊包子前任,涵养度也随根儿(根儿上涵养度也不高)的高天宇没忍住,冷眉冷眼的撅了他一顿。
陈雪松细白的面皮忽青忽白,握着牵引绳的手像是要将绳子绞断一样,难堪的留也是去也不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只是朋友。
我不跟前任做朋友,老子没这爱好,我媳妇儿也不支持,以后躲我远点,我也会躲你远点高天宇话未说完便被担心他一混到底对小零动拳头的冷哥扥走了。
陈雪松气的浑身发抖,想朝着那张狂暴躁的背影大骂,你当老子多稀罕你!话到嘴边又被咬碎了吞了回去,骂出来又如何?徒增难堪罢了。
我想给他脸,他自己不要,非逼着老子放下风度跟他聊!险些把人气抽过去的高天宇还七个不平八个不愤地,我就够有病了,他比我病还重,操!有病不吃药,非他妈蹿出来膈应人!您要是不拉着我,他要是再磨烦一句,我就送他去医院醒醒脑子!
冷哥:儿子,你有风度那种东西吗?
高天宇:怎么没有?您儿子是绅士,只不过绅士风度是留给正常人的,他不配。
冷哥:绅士,你可闭嘴吧,你比他还不要脸。
高天宇骂骂咧咧的回了家,进门鞋子一蹬,脚步仍带着怒气,咚咚咚的进了厨房,抱住正在切水果的季灵霄,嗷呜一口咬在了那截儿白皙修长的脖子上。
季灵霄唉唉的叫了两声,脖子被大狗子当磨牙棒也没脾气,还反过来关心他:这是怎么了?
高天宇气呼呼地:那个馊包子又凑上来撩我,恶心!
季灵霄捂着脖子回身问他,他惹你,你咬我干什么?
高天宇仰着下巴,凤眼微眯:关注点不对,给你个机会,重说。
季灵霄慎重的思量了下,重新开口:他怎么这么不识趣?下次他再这样,你就骂他。
高天宇脸色稍霁,下巴压低了一点:你吃醋没?
季灵霄下意识瞥了眼流理台上的醋瓶,怀疑自己说没,会被捏开嘴灌一大口陈醋下去,于是把捂住脖子的手换到了腮上:好酸。
高天宇于是满意了,抱住人在自己咬出来的牙印上舔了舔,循循善诱的教导:以后不许让我自己出去了,要看好我,知道吗?
季灵霄在锋利的犬齿下应:知道了,看好你,谁也不给碰,一指头都不行。
高天宇傲娇地哼一声:这还差不多。
季灵霄松了口气,抹去脖子上的口水,视线投向门外:冷哥,你是不是有话要说?
冷哥坐在那里,脸上没有表情,却看起来很糟心:是的儿媳妇,我想提醒我儿子,他是个绅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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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灵霄赶忙帮他找了把勺子出来,高天宇哐地一声推上洗碗机,接过媳妇儿默默递来的勺子,挖了一大勺西瓜肉,囫囵塞进嘴里,余怒未消的吃相看起来几近凶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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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末,过来出差的高闫结束工作之后,带着太后娘娘亲手准备的温居礼登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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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灵霄很喜欢这份礼物,给柳涵知打过电话道过谢便进了厨房,备了一桌丰盛的饭菜招待高闫。
高闫看着小两口的日子过的有模有样,心里挺欣慰的,饭后被儿媳妇派出来送他回酒店的儿子挤兑着玩儿,高闫也没动气。
你再怎么烦我,我也是你老子,这是你我都改变不了的事实。高闫心平气和地看了儿子一眼,心平气和的继续道,如果你不想回北京见天儿对着我,就成器点。只要你自己能站住脚,我们就不逼你回去。我和你柳叔还能干几年,退休以后也能请人管公司,不是非要赶鸭子上架不成。你放宽心,跟小季好好过日子吧。
这可是你说的,君子一言,驷马难追,可不带反悔的。高天宇还真担心他们逼着自己回去继承家业,一来是不羁放松爱自由,不愿为功名利禄活的太累,二来是,那么狗血又傻D的剧情怎么可以出现在他们童话般的爱情和生活里?太大搭调了。
高闫笑了:老子不是君子,不过老子说话算话。只要你在外面能站住脚,我们退休以后就请人管理公司。说实话,把辛辛苦苦挣下的家当,交给你个不着四六的混小子,我们还真不大放心。
高天宇切了一声,十足不以为意:你还别看不上我,我还不稀罕你那点家当呢。
高闫骂他混小子,骂他打小儿就不是个东西,可声音里眉目间却无一丝不快。相反的,他在笑,锐利的眉目被笑意磨去了棱角,只剩为父者看待孩子的温厚与和煦。
高天宇把车钥匙扔给门童,扶着酒量很好却不知怎么喝了几杯红酒就有些晕陶陶的高闫上了楼,等人洗漱完躺上床,他才转身出去,走到门口又折回来倒了杯水放在床头,咕哝着真麻烦帮昏昏睡去的人盖上被子,又在床边踌躇了一阵,口舌动换了几次,终于低语出声:爸,我走了。
话一说完就速速离开了,仿佛怕被抓现行的小贼急于逃跑似的。步履匆匆的出了门,方觉这样的举动有点傻,对着电梯轿厢映出来的身影,懊恼又好笑的骂了声:傻狗。
回到家里已经快十点了,怕吵醒浅眠的人,轻手轻脚的进了门。
客厅里的落地灯倒垂在等他回家的人头上,映出一片暖色光亮。昏昏欲睡间听到玄关传来的窸窣声响,季灵霄睡眼朦胧的望了过去:回来了?
高天宇应了一声,换好鞋走进客厅,一手拿着花,一手提着甜点,笑着说:给你们带了小礼物,鹿鹿年纪小,让鹿鹿先挑。
绵软羞怯的季鹿鹿趁着主人格半睡半醒溜了出来,那双睡意还未褪尽的眼睛弯成了两轮新月,同时伸手拉住了高天宇的衣摆:要这个。
真聪明,选个了个最好的,应该奖励。高天宇把花和甜点都放到他怀里,俯身吻上他柔软的唇舌,在唇与唇的间隙里柔声呢喃,宝贝儿,我爱你。帮我告诉灵霄,我也爱他,还有,谢谢。
谢谢你们出现在我的生命里。
谢谢你们用善良美好引领我更好的面对人生里的不完满。
余生有你们陪伴守候是我一生最幸运的事。
作者有话要说: 十四万字对我来说算是短篇了,说好的轻松无虐也做到了,说好的不拖沓,可以说做到了,也可以说没做到。这文也没个戏剧冲突,可以说全文都在拖拖沓沓的扯闲篇,所以一切以你们的想法感受为准,你们说啥是啥。
按说应该写个数年后的番外,也好告诉大家,这二位的爱情和婚姻没有虎头蛇尾。不过凭狗头宇的尿性,番外不写也不难得知,婚是不可能离的,这辈子都不可能,他要赖人家一辈子,那就是一辈子,少一天都不成。
好了,就磨叽到这吧,鞠躬致谢,回见了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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